第一次在北京亮相的英國羅孚轎車,經銷商北京中視選擇了更名炒作的方式讓其出場:羅孚Rover75更名爲陸虎轎車Rover75。但記者在採訪中獲悉,此款轎車進口時在相關單位的備案名稱仍是“羅孚”,而中文“陸虎”商標的擁有者並不是北京中視,而是浙江吉利集團。
經銷權鳳凰轉中視
Rover75在中國的推出實在是一波三折。寧波鳳凰的市場部負責人陳寶成稱,早在2003年7月,寧波鳳凰汽車公司就得到了英國MG-Rover集團授權,全面代理英國MG-Rover系列轎車在中國的銷售及售後服務。但半年後由於銷售的問題,寧波鳳凰將引進中國內地的第一款汽車Rover75的中國內地地區經銷權轉讓給了北京中視電視購物有限公司。
北京中視實際上已經成爲羅孚轎車在國內的“獨家”二級經銷商。北京中視總經理表示,希望能與鳳凰汽車進行長期的合作,與寧波鳳凰第一期的合同有效期爲三年,合同期滿後希望再籤新合同。
業內人士表示,寧波鳳凰將經銷權轉讓給北京中視後,避免了資金壓力,而能夠從北京中視獲得銷售利潤,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現在,如何解開Rover75的銷售困局已經成爲北京中視的頭等大事,於是便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羅孚更名爲陸虎。
陸虎借面具引關注
取得經銷權的北京中視借軍博車展的時機在北京推出羅孚Rover75轎車,同時將英國MG-Rover的在中國內地的“羅孚”更名爲“陸虎轎車Rover75”。這個做法果然引起了媒體紛紛報道,但有媒體在報道中混淆了“陸虎”與“路虎”這兩個商標,而引起記者注意的正是“陸虎”與“路虎”這兩者之間的關係。
今年北京車展期間,記者得知福特公司旗下的越野車品牌LandRover由“陸虎”更名爲“路虎”。這次更名,福特方面異常低調,只是北京車展期間在媒體“記者證”的背面用小字宣佈“陸虎”更名爲“路虎”。此次北京中視將羅孚更名爲陸虎,使記者相信福特更名是因爲“陸虎”商標被搶注了。
但記者調查得知,北京中視並不是“陸虎”商標的所有者。北京中視相關負責人也承認,中視只是擁有“陸虎”的註冊商標使用權,更名之後的相關手續會和鳳凰協商後進行。至於“陸虎”商標的真正擁有者,這位負責人不願意公佈,只是強調北京中視已經與此商標擁有者達成協議,獲得此商標的使用權。
但是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資料揭開了陸虎商標擁有者的神祕面紗。經查詢,“陸虎”商標的真正持有人是同樣生產轎車的浙江吉利集團有限公司。資料顯示,吉利公司早在1999年11月10日就向相關部門提出了“陸虎”商標的註冊申請,註冊商標使用範圍包括汽車、摩托車等,並在2001年3月7日正式註冊成功。而美國福特汽車有限公司在2003年纔開始對LandRover申請商標註冊,晚了近兩年的結果就是失去了已經在越野車領域聲名遠播的“陸虎”商標。在法律面前,福特只能另闢蹊徑選擇“路虎”。據瞭解,福特“路虎”商標已經經過公示,如無意外,將在今年10月14日正式獲得註冊商標所有權。
而在記者透露已經得知“陸虎”商標所有權屬於浙江吉利後,代理中視廣告的相關負責人便不再回答記者關於此事的所有提問,並一再要求不要將此事公開報道。
而陳寶成表示,鳳凰汽車仍擁有MG-Rover系列轎車的代理權。至於更名上市,該負責人強調與鳳凰汽車無關,屬於市場宣傳行爲,應當是經銷商所爲。同時他說明,Rover進入中國仍然是以“羅孚”爲中文名稱,這也是在國家四部委登記註冊的統一名稱,至今沒有進行任何更改。
羅孚更名誰是贏家
在北京中視的新聞稿中稱,英國羅孚認爲相對於音譯的“羅孚”,陸虎更能體現出Rover百年品牌的內涵。爲了能夠儘快讓中國內地市場認識該品牌,所以選用了陸虎這個更形象的商標名稱。但從寧波鳳凰的態度判斷,此次更名與英國羅孚關係不大。北京中視稱,爲了不與路虎越野車相混淆,在陸虎後面又特意增加了轎車兩字與之相區分。這樣一來陸虎轎車的指向性就更爲清楚了。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業汽車雜誌主編在軍博車展現場接受採訪時表示,消費者可能會對“陸虎轎車”這個提法感到莫名其妙,因爲“陸虎”這個品牌已經在消費者心中成爲一個著名的越野車品牌。而對於資深車迷而言,“羅孚”更能體現這個品牌在轎車領域的地位。
北京中視負責人稱,與浙江吉利的商標使用協議具體的合同期限無法透露,但在中視負責銷售Rover75期間會一直使用“陸虎”這個中文商標名。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副所長李雷分析,依據《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註冊商標所有者可以通過與他人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轉讓商標的使用權。只要是經過雙方合法協商進行的授權就可以認定是有效的,而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應在商標上標明使用者的名稱。至於進口商品在進入中國市場時登記註冊的名稱,是有可能出現與商品在市場流通中使用的商標名不一致的現象。
通過更名,只要Rover75轎車銷售順利,將形成北京中視、寧波鳳凰以及英國羅孚三贏的局面,但這種“三贏”能持續多久呢?關鍵的一個事實是,“陸虎”這個商標所有權屬於浙江吉利,而北京中視獲得的經銷權以及商標使用權也是有時間限制的,等合同到期後Rover75有可能面臨被打回“羅孚”原名的命運。合同到期後如果合作無法繼續,陸虎轎車的名字只能從Rover75前抹去。到時候留給寧波鳳凰和英國羅孚的,又是一個需要重新開拓品牌的市場。
至此,不難看出,此次更名真正的贏家只有不負責品牌建設只負責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北京中視電視購物有限公司。
另外一個問題是,浙江吉利將來是否會造一款名爲“陸虎”的汽車?從福特註冊“路虎”商標並低調“更名”,而浙江吉利並未提出異議來看,雙方似乎已經達成了默契。對此,浙江吉利公關部相關人士表示,對商標事件完全不知情,由於註冊商標的時期相對久遠,註冊公司的地址也是公司原址浙江台州,因此目前無法提供任何說法。
LandRover與Rover
LandRover(現名路虎)與Rover(現名羅孚)原來同是英國MG-Rover羅孚集團的產品,1994年因經營不善羅孚集團被德國寶馬集團接管。2000年3月寶馬集團將羅孚一分爲三,把羅孚的越野車部分(即路虎LandRover)以27億美元的價格賣給了福特,把迷你(MINI)品牌部分自己留下,而羅孚(MG-Rover)留給了英國政府。因此,現在LandRover(即路虎)是福特旗下的子公司,而Rover(現名陸虎轎車)則是英國的獨立汽車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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