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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技手段的日益發達,很多銀行推出了集多種金融服務於一身的金融產品,但《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實施將對這些產品形成衝擊
4月25日,央行頒布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因其首次提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這一新概念,把個人賬戶一分為二,從而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但自9月1日該《辦法》實施以來到現在,人們想象中的爭相辦理該業務的火熱場面並未出現,無論是銀行還是個人都出奇的平靜,平靜得幾乎讓人察覺不到《辦法》實施可能帶來的巨大變化。對此,筆者經過分析調研後發現,由於受諸多因素的限制,《辦法》正處於尷尬境地(主要是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方面),其前景頗令人擔懮。
面臨侵權之嫌
按照《辦法》的規定,『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使用本辦法』,儲蓄賬戶不使用本辦法。但在《辦法》出臺之前,銀行為客戶開立的均為儲蓄賬戶,因而這些賬戶理應不使用該《辦法》。《辦法》也強調,自然人如果需要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既可以重新申請,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並向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但各家商業銀行為了省事,卻紛紛在9月1日將個人已經開立的人民幣活期儲蓄賬戶自動轉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筆者認為,這明顯侵犯了儲戶的合法權益。因為根據《辦法》的規定,存款人開立個人結算賬戶遵循自願原則。而《儲蓄管理條例》也明確指出,『國家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儲蓄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侵犯儲戶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商業銀行在執行《辦法》時,未征詢客戶許可,就自動將其儲蓄賬戶轉為結算賬戶明顯有侵犯儲戶合法權益之嫌。
抑制金融創新
近幾年來,隨著科技手段的日益發達,很多銀行推出了集多種金融服務於一身的金融產品,如一卡通、一本通等,大大滿足了人們對金融服務的多元化需求,從而受到青睞。但《辦法》的實施將對這些產品形成衝擊。
以一卡通為例,它可以提供活期儲蓄、定期儲蓄、銀證通、轉賬交費、代發業務等多種服務。但根據《辦法》的規定,儲蓄賬戶僅限於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而銀行一般會將具有結算性質的儲蓄賬戶自動轉為個人結算賬戶。如此一來,一卡通將變為個人結算賬戶,其中的定期儲蓄功能將不復存在。如果客戶沒有向銀行申請確認一卡通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那麼它的性質就屬於儲蓄賬戶,將不再具有轉賬結算的功能,即只能用於活期和定期儲蓄。果真如此的話,一卡通還通不通呢?既要加強管理,又要促進金融創新,這無疑是擺在商業銀行和人民銀行面前的一大難題。
拉動成本上昇
人民銀行編寫的《學習實用手冊》(以下簡稱《手冊》)在解釋單設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原因時提到,這一賬戶的設置有利於節約銀行的管理成本。因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個人儲蓄賬戶在功能與服務對象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個人因辦理人民幣現金存取開立的儲蓄賬戶數量龐大,而因轉賬結算需要開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數量相對較少,客戶群體相對集中』。筆者認為這一解釋並不充分,甚至於有些牽強附會。
我們知道,原來銀行的儲蓄賬戶集儲蓄與結算於一身,一方面大大降低了銀行印制存折的成本;另一方面,大多業務不必涉及賬戶之間的轉賬,在同一賬戶內即可實現,從而減少了銀行工作人員的工作量。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設之後,情況則截然相反,一方面銀行的賬戶數量上昇,成本隨之增加;另一方面,結算賬戶與儲蓄賬戶單設,個人的收入來源集中於結算賬戶,要想實現定期儲蓄,就必須從結算賬戶中取出現金,再存入儲蓄賬戶,這無疑增加了銀行的業務量。如此看來,銀行的成本只會上昇,豈有下降的道理?
有悖服務宗旨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日益多樣化。除了傳統的儲蓄服務之外,人們的個人轉賬支付需求日益增長。如果有一種產品能集多種金融服務於一身,那麼這一產品必定會大受歡迎。一卡通、一本通等金融產品的出現正是基於這一背景。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儲蓄賬戶分離後,客戶將面臨新的麻煩。
由於中國商業銀行不公平競爭的存在,很多人常常被迫持有多家銀行的賬戶,如保險被指定在A銀行開戶、工資被指定在B銀行開戶、炒股被指定在C銀行開戶。根據《辦法》的規定,以上三類賬戶均被列為結算賬戶,將不再具有儲蓄功能。為此,客戶要想獲得這一功能,就必須再在各家銀行重新開立一個賬戶。手中握有如此多的賬戶,其麻煩顯而易見。而按照某商業銀行的說法,即使是結算賬戶,他們也將其劃為一般結算賬戶與特殊結算賬戶。在日益追求便捷、高效、快速服務的今天,如此眾多紛紜的賬戶似乎有悖於這一時代趨勢。
異化支票賬戶
人民銀行在《手冊》中提到,個人結算賬戶的出臺是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必然趨勢。但目前我們所推出的『支票賬戶』卻有名不副實之嫌。因為國外的『支票賬戶』大多用於開立支票,銀行不支付利息,且會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因此筆者以為,我們現在推出的個人結算賬戶遠遠未達到『支票賬戶』的要求。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人民銀行之所以決定對結算賬戶支付利息,也是出於無奈之舉。如果結算賬戶不支付利息(此前,央行曾提議不支付利息),就會造成這樣一種現象,每月發工資之時,居民會從結算賬戶將錢取出,存入儲蓄賬戶。當需要轉賬結算的時候,再從儲蓄賬戶將錢取出,出入結算賬戶。如此一來,成倍翻昇的業務量如何讓銀行受得了?如果對結算賬戶收取管理費,那麼人們將更加青睞現金結算方式,這又有悖於結算方式發展的大趨勢。如此背景,『支票賬戶』出現變形也就在所難免了。其實,對於國際慣例是否一定適合中國國情問題早已有諸多爭議,花旗收費案不了了之不正是很好的例證麼?生搬硬套所謂國際慣例,難免會出現『南桔北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