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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原因使得大筆的資金匯集到期貨『居間人』的手中?在這片『灰色地帶』,誰又是真正的受益者?
預期贏利許諾
什麼原因使得大筆的資金匯集到期貨『居間人』的手中?在這片『灰色地帶』中,誰又是真正的受益者?
實際上,以『居間人』等三種方式存在的私募基金,一般是以預期贏利的許諾吸引客戶,然後約定一定比例的盈利分成,並以此為基礎,形成代理投資的合同。
作為『居間人』,夏先生介紹說,自己與委托人之間『有協議』:一種是雙方簽訂保本協議,盈利部分利潤平均分配。在此方式下,分配結算的時間通常可以由雙方直接商定——或是一筆交易完成後結算;或是以半年或一年的期限定期結算;或是按雙方商定好收益率,達到時結算。
另一種方式是為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決策由投資者自己做,『居間人』只是一個投資顧問的角色,一般從客戶的盈利中分取20%-30%的利潤。對於『居間人』,采用這種形式利潤有時無法保證。因為此時雙方的約定通常比較松散,客戶的操盤結果,『居間人』也無法控制或根本無法獲知,所以履約率較低,對於違約者,『居間人』只能自認『白乾』。
隱蔽的工作室
與『居間人』相比較,『期貨工作室』在目前期貨業內更為盛行,但操作也更加隱蔽。通常情況下,『期貨工作室』以某資深從業人員的名字命名,由2到10位人員組成,主要工作是研究市場,為客戶提供投資服務。
前不久,《財經時報》專程造訪了某期貨工作室。這家工作室的內部與一般期貨公司的大戶室沒有什麼區別,不同的是,除了相關人員可以隨意進出,它的大門永遠緊關著。這裡的工作人員——除了負責人,通常不會隨便與來訪者打招呼,他們內部有嚴格的與外界接觸的規則。
這家『工作室』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他們主要以免費招收會員的形式為客戶提供相應的期貨投資諮詢和代客理財服務,主要方式通常是以個人名義與委托人簽訂資金委托代理協議,利潤彼此分成,而『工作室』分得的利潤一般體現為諮詢費。『工作室』也會根據不同的客戶的要求而有針對性地開展投資業務。
有些『工作室』是某些期貨公司的高等級客戶。他們除了可以獲得來自自身客戶的利潤分成,還會得到期貨公司提供的返還傭金,他們的操作流程幾乎與基金運作流程——『集少成多,分散風險,專家操作』完全相同。
『另冊經紀人』
上述兩種期貨私募基金都是以個人對委托者簽訂協議的形式存在的,據《財經時報》了解,並無期貨公司參與其中。其原因在於,目前執行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明確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作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不得接受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以個人的名義委托進行期貨交易,不得將受托業務進行轉委托或者接受轉委托業務。
不過記者深入了解後發現,目前許多期貨公司為了更多地爭取客戶,私下都設立了若乾『期貨工作室』。他們通常將自己的優秀經紀人從公司名錄的正冊上除名,放入『另冊』,然後再以經紀人個人的名義成立『期貨工作室』,期貨公司一般都會給這些『工作室』優厚的條件。
業內有識之士普遍認為,這種做法顯然是在『打擦邊球』,其行為本身並沒有受到法律保護,一旦最低收益無法保障或出現虧損,以『私募』形式締結的投資理財合同勢必變成一紙空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無法有效保障,從而對於期貨市場的進一步發展造成難以估量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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