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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統計顯示,到2002年上半年,全國累計收取土地出讓金已達6000億元,市場在配置土地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正逐步確立。
國土資源部提供的數據表明,近年來,各地推進土地有償使用的力度進一步加大,特別是最近兩年來,各地都把推進經營性使用權招標拍賣工作作為經營城市土地、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的重中之重來抓。2001年,除西藏外,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工作的市、縣已達1435個,土地價款492億元。今年上半年,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開展了這項工作,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價款超過300億元。浙江、江蘇、廣東、河北、山東等省走在全國的前列,5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價款超過191億元。西藏自治區實現了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零的突破,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6宗,土地價款778.02萬元。今年5月,國土資源部正式發布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制度作為我國的規章制度,作為黨紀、政紀正在全國得到貫徹落實,並取得初步成效。
據介紹,改革開放前,我國城鎮國有土地實行的是單一的行政劃撥制度,國家將土地無償、無限期提供給用地者,土地使用權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間流轉。近年來在全國推行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使土地這一重要的生產要素作為特殊的商品進入市場,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土地生產力,發揮了土地資產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的重要作用,顯化了土地資產價值,為城市建設和小城鎮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資金保障,對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完善城市功能,吸納外來進城人口,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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