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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慶逃稅案曝出後,她到底逃了多少稅成為公眾關注的問題,然而有關部門卻一直沒有披露准確數字。這件事情之後,人們忽然意識到了一個問題,富人們的個人稅收狀況,從來沒有被公諸於眾。
中國:稅務機關要為個人納稅保密
自從美國《福布斯》雜志每年公布的中國內地億萬富翁排行榜引起國人注意開始,『有錢人交了多少稅』就成為眾多媒體挖空心思想得到的數據。一個廣為流傳的數字表明,在中國,20%儲戶的存款佔中國個人存款總額的80%,但佔據全國存款總額80%的富人們在全國納稅總額中的比例還不到20%。富人們紛紛看准國家納稅體制不完善的漏洞采取各種『節稅』對策。
然而,目前在中國只有企業所得稅有過排行榜,個稅仍然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話題,一旦涉及到個稅,只有以某市某區縣或某公司為單位時,納稅人的個稅纔能以群體『總額』的形式披露給公眾。
就在大家紛紛開始關注富人們的納稅情況時,剛剛出臺的新稅收征管法卻特別增加了一條關於納稅人保密權的規定。新稅收征管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日本:公眾人物沒有財產隱私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劉恆說,談到個人所得稅,目前學界也存在著公布與不公布兩種聲音。半個世紀以來,人們對於公平的呼聲越來越高,因此,監督富人成為了一個世界性的問題。
在個稅公開的課題上,日本可謂是一個典范。劉恆說,20年來,日本各地政府一直都在公布其管轄下的名人的稅收狀況,並且對此采取了一種社會監督的形式。
每年4月是日本一個財年的開始,從4月起人們開始主動到各自所屬的稅務局去交納個人所得稅,繳納期為一個月。這一個月裡,各個城市的市政府每天都在電視上公布轄區內大約300個名人的情況,這些名人包括政界人士、企業界人士和演藝界人士,內容詳盡而富有娛樂性:『據我們所知你有多少收入,你已經繳納了多少,應該繳納多少,距最後期限還有多少天……』這類的政府『廣告』反復播出,使公眾對這些名人的納稅和收入狀況了如指掌,起到了非常大的監督作用。
公開個稅:黑金政治下的蛋
劉恆說,像日本這種做法,韓國、新加坡也曾經采取過,這是由其歷史根源決定的。在上個世紀60年代左右,日本等國一度黑金政治盛行,偷漏稅、腐敗等現象都很嚴重,在這種情況下政府不得不實行『陽光法案』,對個稅公開化采取了強制手段。
有趣的是,在中國大部分名人對個稅問題唯恐避之不及的情況下,這些日本名人對此倒並沒有什麼異議。劉恆說,這和日本人特有的文化心理也有著密切的聯系。
在日本人的理念裡,公眾人物就是沒有什麼隱私可言的,政界人物的薪水是一定的,理應該向民眾公開,演藝界人士更應成為表率,其繳稅情況也應向公眾公開。
然而,即使是作為公開富人個人所得稅額典范的日本,也正在考慮改變它已經實行了很多年的做法,據悉,日本當局今後仍然打算公開個人所得稅大戶的金額,但要隱去其姓名,而以代號替代,這樣一來,個稅稅額的公布主要目的就不再是督促名人繳稅,而變成了一種純粹的經濟新聞。
劉恆說,這主要是出於對人尊重的考慮,這種呼聲在日本國內已經越來越強烈。不少人認為,一個人繳不繳稅,自有執法機關來管,沒有必要靠這種方式大張旗鼓,這在某種程度上有悖於現代社會對人尊重的原則。
曝光富人事關隱私法律界定
地稅部門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個人所得稅與個人財產有著必然而密切的聯系,現代社會裡稍有經濟常識的人都可以通過一個人的個人所得稅推斷出他的收入狀況。因此,政府部門不能公開名人個稅數額,個人所得稅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中國也並沒有任何針對名人的規定表示他們的財產狀況不能成為個人隱私。
劉恆教授也稱,中國要不要公開個人所得稅是一個法律上的問題,關鍵要看法律是怎麼界定的,即公民個人隱私權的范圍是什麼,個人財產權的范圍是什麼,如果個人財產權是在個人隱私權的范圍之內,從法律保護個人隱私的規定出發,個人所得稅就是不能公布的。但是目前我國對於個人隱私權和個人財產權的界定還不是很明確。
他說,個人所得稅一旦公布帶來的最大危害就是個人安全有可能受到威脅,有的有錢人會去僱保鏢,但也有一些人不願意僱,在執法機構還沒有足夠的力量和保障措施的情況下,公布一些人特別是有錢人的財產狀況,的確有可能給當事人引來禍事。
他認為,作為經濟社會,如果為了表彰納稅人,或打擊偷稅漏稅,那麼可以在媒體上表彰這些納稅大戶,但不應公布其納稅額,可以公布這些人偷稅漏稅的事實,但也不應公布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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