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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業務尚無明確法律法規,而讓國家有關政策更難以管制的是『影子賬戶』。
10月30日,花旗銀行中國區總部針對近期一些指花旗涉嫌操控外匯流失的報道,在上海發表正式聲明,稱『對花旗銀行幫助內地居民違法進行海外投資的指稱是不正確的。花旗銀行在中國經營業務時,一貫遵守中國本地法律和法規。花旗銀行從未違反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幫助客戶將資金匯出境外。』
違反外匯管理條例?
相關報道指稱,有花旗內地分行的員工對持有美元的內地居民表示,雖然花旗銀行內地分行只有儲蓄業務,但內地居民只要提供身份證和護照的復印件,便可當即填寫『香港開戶申請表』,在花旗香港分行開戶,由該分行為其提供海外投資服務。
依據中國目前相對嚴格的外匯管理條例,內地居民尚不能隨便在境外開戶。如確有出境留學等需求,需向外匯管理局申請,而不能由商業銀行自行辦理。相關報道據此指出,花旗的這種做法違反外匯管理條例,導致部分外匯流失於境外。
並未主動推介離岸業務
記者采訪有關專家得知,實際上,花旗銀行香港分行為內地居民開設的,應稱為『離岸賬戶』,即銀行為非居民(境外的自然人、法人等)開設的賬戶。
花旗上海分行有關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強調,花旗在內地並沒有主動推介離岸業務,只是對一些前來諮詢的客戶作出解答。而內地居民是否在香港分行開設賬戶,不屬於花旗在內地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花旗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從未違反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幫助客戶將資金匯往香港。
花旗的表態中,『主動』一詞頗耐人尋味。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內地居民持香港通行證到香港,在香港的銀行辦理『離岸賬戶』,是合情合理的。但若是在內地『異地』辦理『離岸賬戶』,就值得商榷。
一位熟悉金融政策的律師則表示,中國內地目前只有專門針對在岸業務的金融法規。離岸業務的資金劃付、開立賬戶等,都沒有明確的法律可依。從花旗此次事件也可以看出一些漏洞,如果內地客戶與銀行產生糾紛,就很難處理。
涉及商業道德
復旦大學教授陸雄文指出,客戶在開設離岸賬戶後,應該主動將收入向國內有關部門納稅。事實上,中國目前還沒有明確相關稅收的法律法規。『因此,花旗在這當中面臨的主要是商業道德問題———在明知客戶在該行開辦離岸業務時,有可能在內地漏繳該項收入所得稅的情況下,是否還繼續開辦此項業務。』陸指出,『報稅屬於個人行為,花旗本身是不違法的。』
據透露,讓國家有關政策更難以管制的是『影子賬戶』,即在一家銀行的境外機構開設一個『離岸賬戶』,同時也在此銀行的本地機構開一個『影子賬戶』,兩賬戶之間互相劃賬,只要在這家銀行內部做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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