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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已通知我所,11月下旬開庭。』10月30日,與嚴義明律師一起代理紅光證券民事賠償案的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的張戰民律師向記者透露。據張透露,目前還有一些原紅光股東要求代理訴訟。本案現有的11位原紅光股東作為原告,將合並審理。
據了解,涉及到的11位股東要求賠償的金額加起來近30萬元,10月31日成都中院將到上海與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簽署出庭通知。紅光案作為中國證券賠償第一案,從1999年到2001年,十餘名股東的訴訟歷程可謂艱辛:從到上海浦東法院起訴PT紅光開始,法院不予受理,上訴後裁定維持原判,申請再審又被上海一中院駁回;在成都市成華區法院開始的起訴和上訴也被駁回。兩地法院裁定駁回的理由都是投資紅光股票產生的損失與PT紅光無關,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圍。
隨著今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股東告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案可以受理的司法解釋的出臺,『紅光』案終於啟動了新一輪的訴訟。今年2月上海一中院受理了此案,但因成都福地公司被追加為被告,並因管轄權異議而於5月底被移交到成都中院。按半年的審結時限的法律規定,最晚應該在今年底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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