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今年以來,全國各地價格主管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對本省制定的涉及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營的,各級政府行政機關收取的管理費、登記費、證書費進行了清理,同時強化監督檢查,確保下崗職工再就業各項收費優惠政策落到實處。
今年4月,國家計委發出《關於堅決貫徹落實下崗職工再就業各項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對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各項收費優惠政策,堅決取消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自行收取的各項費用。
通知下發後,各地積極行動起來。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通知,對優惠對象、優惠政策、辦理程序、責任追究制度做出具體規定,其公布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3年內免收的和長期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涉及4個部門20項收費。
陝西省結合本省情況,在國家計委發文取消10項收費,免收11項收費的基礎上,對涉及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公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運車輛線路牌費、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駕駛證年檢費、再就業培訓費、職業資格考試費等6項收費減半收取。
江蘇省物價局與省財政廳、民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廳、衛生廳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收費優惠政策,對低保對象子女的教育費用、低保對象的婚前體檢費、園林景點門票等給予適當減免。
青海省計委在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的同時,開展了專項檢查,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反映強烈、造成影響大的亂收費典型案件公開曝光,有關責任人被移交監察部門追究行政責任。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