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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人承擔的稅負再次減輕。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從今年7月1日起,本市的契稅稅率由4%降為3%,個人購買普通住宅,在3%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取消原來120平方米以上分段征收的規定。同時新規定以繳稅日期為准,即只要在今年7月1日後繳納契稅的,都可以享受到這一優惠。
市財政局和市地方稅務局聯合出臺的『轉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契稅管理規定的決定的通知』中規定,凡在2002年7月1日之後繳納契稅的,一律適用3%的稅率。別墅、度假村以及每建築平方米價格超過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一倍以上的為高檔住宅,不享受減半征收契稅的優惠政策,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以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平均住宅房價為基礎。據介紹,市統計局公布的2001年本市平均住宅房價為每平方米4716元,因此,今年普通住宅的標准是每平方米9432元以下,除別墅、度假村以外的住宅。這一數字會根據市統計局公布的數字每年變化,變化的時間從其公布統計數字時間的次月起執行。
計稅實例
以購買單價4500元、面積為16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為例,按舊稅率,買房人需要繳納的契稅為:
120平方米×4500元/平方米×2%+(160-120)×4500元/平方米×4%=18000元
按新稅率只需繳納:
160平方米×4500元/平方米×1.5%=10800元,節省了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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