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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減輕城鎮職工購房負擔,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已聯合發文,對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將采取免征契稅的政策。
據悉,按照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對各類公有制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采取集資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單位購買的普通商品住房,經當地縣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門批准、按照國家房改政策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如屬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均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二款『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規定,免征契稅。
記者了解到,新規定已正式開始實施,而對於新規定實施前已征的稅款,將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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