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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食品廣告今後有可能面臨的懲罰是,在媒體上不情願地被拉出來『亮相』。
這種被迫的亮相來自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衛生部建立的違法食品廣告聯合公告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部門將於每月末向衛生部上報違法案例,同時,將違法食品廣告移交同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告將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聯合公告將發布違法食品廣告的生產企業名稱、食品名稱、主要違法事實。
下列情況犯了一項,將有可能以負面形象面對公眾:非保健食品宣傳保健功能的;宣傳療效,尤其是宣傳治療癌癥的;宣傳增強和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超過衛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證書范圍,誇大宣傳其保健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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