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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來自工薪所得項目的稅收收入佔到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的40%左右,這一比例是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結構狀況和稅收征管能力等實際情況相匹配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看待工薪所得的稅收比例,應做實事求是的具體分析。
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主要來自城鎮居民,而目前工資性收入是我國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靠工薪為主要收入的群體是社會組成的重要成分(在國外包括發達國家也是如此),構成了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有關部門統計分析,近幾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勞動者報酬50%左右用於職工工資分配,工資收入佔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達80.4%。
近年來職工工資收入增長較快,納稅人數不斷增加。統計分析,1994年以來,隨著職工工資收入不斷提高,工薪所得的納稅人數已由1994年的956.5萬人次上昇到2000年的6000多萬人次。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經濟較發達,其工薪所得項目收入比重較高,抬高了全國的工薪所得收入比例,如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工薪所得項目收入近幾年都佔個人所得稅收入的60%以上。
此外,工薪所得項目的收入很大一部分來自高收入者。據對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湖北、四川、陝西7個地區抽樣調查,來自工薪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收入中,適用15%及以上稅率的(即年收入3.6萬元以上)超過一半,達到57.2%。所以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中工薪所得佔40%左右,是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結構狀況和稅收征管能力等實際情況相匹配的。但同時也要看到,工薪所得項目的個人所得稅征管還存在許多漏洞,按照依法治稅、應收盡收的原則,對工薪所得也需要進一步加強稅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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