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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和信息產業部等部門出臺的電腦『三包』規定,將於9月1日正式實施。一些消費者反映,他們對電腦『三包』仍有四大疑點,不知這些疑點9月1日後會不會影到電腦維修。
家中的電腦出了故障,需要用戶自己抱著電腦去找經銷商嗎?
這些問題在電腦『三包』規定中,似乎找不到明確的答案。不少消費者說,電腦(尤其是臺式電腦)搬運很不方便,希望經銷商能上門取件。
如是該由商家上門取件,收不收費?
據了解,目前上海市的電腦維修企業也提供上門服務,但一般要收取上門費。
因維修者原因維修時間超過一定天數,應不應該為用戶提供備用機?
對此,電腦『三包』也沒有明確約定。一位電腦用戶說,許多家庭用電腦查詢股市行情等,如在修理期間中斷了使用,多少會對消費者造成損失。要求維修期間提供備用機,是合乎情理的。可以參考的是,去年出臺的手機『三包』明確規定,送修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
當需要對電腦故障原因進行鑒定時,鑒定費用該由誰負擔呢?
盡管『三包』規定,需要進行商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置並被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者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鑒定組織單位,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但沒有明確鑒定費用該由誰付。
此外,按照規定,電腦因盜版軟件或使用過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損壞,不實行『三包』。據了解,目前兼容機市場預裝軟件幾乎很少有正版,9月1日『三包』實施後,廠商、銷售商將被要求不得銷售盜版軟件,不得贈送盜版軟件。如果廠商或銷售商給電腦預裝了殺毒軟件,電腦仍被病毒感染進而造成機器故障,責任又該由誰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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