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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國家經貿委了解到,國家經貿委不久前對『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進行了專題景氣調查。調查顯示:對於正在普遍推行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醫藥企業提出必須正視藥品招標中存在嚴重問題並及時改進。
2001年內,有74%的企業明確表示參加過藥品招標采購。其中18.2%的企業參加過1-2次,13.8%的企業參加過3-4次,42%的企業參加過5次或以上。在2001年參加過藥品招標采購的企業中,有22.2%的企業認為成果大,44.2%的企業認為成果與負擔基本相抵,而33.6%的企業認為負擔大,認為負擔大的企業比認為成果大的企業比率上多出11.5個百分點。根據這種情況,只有28.1%的企業表示自願繼續參加藥品招標采購,63.2%的企業表示迫不得已要繼續參加,還有8.7%的企業表示不願意再參加。
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作為一項正在積極探索的新制度,其初衷和主要目的是為了引進競爭機制,防止過去藥品采購環節中的腐敗,減輕企業的成本和廣大患者的經濟負擔。但由於在執行過程中產生了一系列不規范行為和范圍盲目擴大,難以得到大多數企業的肯定和繼續吸引更多企業參加。
調查表明,企業對藥品招標采購的意見主要是:行政主管部門參與過多、各種收費龐大、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滯後、招標程序繁雜、不規范行為層出不窮等。企業透露,在實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前,企業需要『公關』的對象主要是一些醫院和藥房領導及臨床醫生,而實行該制度後,『公關』對象又加入了各主管部門行政人員等許多環節。在缺乏嚴格規范的制度以及強有力監督機制的時候,不斷滋生出新的腐敗和不良行為。另外,由於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操作過程屢不規范,不僅沒有使企業得到減輕成本效果,反而使得各種收費增大,銷售費用不斷上漲。(莫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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