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近日獲悉,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丁全新的訴訟請求。這意味著銀廣夏股票盜買案件在全國的首次判決,是以投資者敗訴而暫告結束。
判決書上稱,原告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其損失並將證券返還給被告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