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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政府日前發出通告:從今年5月1日起,8種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混配劑將被禁止在武漢市銷售和使用,違者將遭重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被禁止使用的農藥包括甲胺磷、對硫磷(1605)、馬拉硫磷、久效磷、甲拌磷(3911)、氧化樂果、克百威(?喃丹)和涕滅威(鐵滅克)。這些高毒高殘留農藥施用後不易分解,大量積累在農作物、土壤、水、空氣環境中。
《通告》規定:5月1日後,在武漢范圍內使用禁用農藥的,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200元—1000元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重大事故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銷售禁用農藥的,由工商部門和農藥管理部門視情節予以處罰直至吊銷其營業執照;在市場上銷售農藥殘留超標蔬菜的,沒收產品並處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武漢是國內第5個出臺此類規定的城市。目前武漢的農藥年銷量在600噸左右,其中50%為高毒高殘留農藥。從本月起,有關部門將對武漢2000餘家農藥經營戶重新登記發證,同時建立嚴格的市場准入監控制度,農藥殘留合格的蔬菜方可進入武漢市場。
武漢市蔬菜管理部門認為,因為生物農藥和安全、高效、低毒農藥比『禁藥』價格高出數倍乃至十多倍,蔬菜價格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但漲幅極為有限,而綠色蔬菜帶給市民的健康保證則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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