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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昨天與日本銀行總裁速水優在東京簽署了人民幣與日元之間的雙邊貨幣互換協議。
根據協議,中國人民銀行和日本銀行將在必要時向對方提供最高約合30億美元的貨幣互換安排,以幫助對方維護金融穩定。
今天簽署的協議是中國繼去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同泰國銀行簽署的總額為20億美元協議之後的第二份雙邊貨幣互換協議。貨幣互換協議是2000年5月東盟10國和中、日、韓三國(簡稱"10+3")財長會議上決定的,該會議通過了《清邁協議》,要求在"10+3"范圍內建立雙邊貨幣互換網,以幫助成員國解決短期國際收支問題和穩定金融市場。
協議指出,如果中國的國際收支差額急劇惡化,日本會向中國供應日元換取人民幣;如果日本面對類似情況,中國亦會向日本供應人民幣換取日元,貨幣互換的最高限額相當於30億美元。另外,當人民幣受投機者狙擊時,日本銀行會以日元兌換人民幣,支持中國人民銀行穩定人民幣匯價。日本共同社指出,東南亞國家聯盟與中國、日本和南韓的財長兩年前在泰國清邁會面時,同意制定貨幣兌換協議。旨在擴大彼此間的貨幣互換交易網絡,建立一道"抵擋投機者狙擊個別貨幣的防火牆",使之成為亞洲貨幣安全網的一部分。
清邁協議的目的是將東盟10國的外匯儲備通過雙邊協議,與中、日、韓三國儲備聯系起來,避免金融危機的發生。日本至今已經和馬來西亞、韓國、泰國及菲律賓簽訂了相關的協議。
另據報道,中國與日本的這項協議數月前已經由日本央行政策委員會核准,不過其象征意義將大過實質意義,因為中國或日本目前均不大可能面對資金流動或國際收支的危機。不同於其他的雙邊換匯交易,中日的協議將以日元計價,而非以美元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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