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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為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組織政府采購活動的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購服務中心,去年共組織政府采購263次,平均每天進行一次開標活動,采購總金額達2.1億元,節約資金2500多萬元,資金節約率為12.01%,受到130多個用戶和600多家供應商的好評。
省直政府采購服務中心從完善和規范運作采購機制入手,采取多種回避制度和制約措施,最大限度地維護集團消費者的利益。他們明確規定:制作標書的人員,采購中心的主任、副主任一律不能擔任評委;每次采購招標活動必須邀請省監察廳、省采購辦有關人員現場監督;每次開標都要公布舉報電話、監督電話;在內部建立『制約鏈』,對每個采購項目和每個環節實行專人負責簽名制,且每個環節都要對前一個環節進行監督,防止個人操縱行為。
此外,他們還在內部專門設立了財務監督部,主要負責監督評委的公正性、采購項目追加和項目更改的隨意性,並解決供應商與用戶的合同糾紛,對內部人員違紀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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