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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由於對『奔馳』汽車質量及奔馳汽車公司售後服務不滿而引發武漢等地的老牛拉『奔馳』、車主砸『奔馳』事件,使奔馳公司一時間成為國內媒體和汽車發燒友關注的焦點。日前,另一世界著名的汽車公司———日本豐田汽車公司又在南京成為被告,2月25日,玄武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2000年2月24日,南京市民周先生在位於南京東方城的某汽車貿易公司購買了一輛日產豐田凌志IS200型轎車。本以為購買知名品牌轎車就像進了保險庫一樣省心省力的周先生萬萬沒有想到,自從這輛豐田汽車進門後,他就遇到了一連串的麻煩。周先生在訴狀中稱,該車在購買使用後不久,就被發現輪胎側壁多處起鼓。出於對安全行車的考慮,周先生於2001年4月換上了4個與原裝輪胎同種型號的輪胎,但使用後發現新輪胎側壁同樣有多處起鼓,不得已又於2001年11月28日從上海再次購買了三只新輪胎。其間,周先生就輪胎起鼓問題多次向豐田汽車公司和汽車銷售商發函,希望能了解原因並解決此問題。經過多次交涉,雙方於2001年12月達成了一致意見,即汽車生產商和銷售商同意退車,並作相應的賠償。2002年2月,雙方對車進行了檢驗,並共同委托南京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對該車評估,認定該車的評估價格為513700元。但當周先生要求兩公司支付車款及相關的損失時,卻遭到了兩公司的無故推托。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周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
據法律界有關人士介紹,我國加入WTO後,隨著對外貿易的不斷增加,類似的糾紛也將越來越多。由於涉外案件在送達方法、法律適用、調查取證等方面與普通民、商事糾紛都存在較大差異,如何公正、高效處理涉外案件、樹立我國在國際上的司法形象和國家信譽,成為法院面臨的一個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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