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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來,國家利用國債資金,加大了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使我國城市建設進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階段。
據介紹,4年來,國家共安排766億元國債資金用於967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城建國債投資加上由其帶動的銀行貸款、地方配套資金和其它社會資金,總投資規模達到約3300億元,相當於以往正常年份近3倍的投資總量。這些項目大部分是城市急需建設而以前無力投資的項目,涉及全國95%的地級以上城市及中西部地區部分縣城的供水、道路、供氣、供熱、垃圾和污水處理等領域。在國債資金的帶動下,我國一批中等以上城市迅速擺脫了基礎設施陳舊的困境。
『飲水難』的問題得到了緩解。我國城市缺水問題相當嚴重,每年因城市缺水影響工業產值2000多億元,有4000萬城市居民用水困難。國債投資安排中把解決城市供水問題放在重要位置,4年中,共安排國債資金162億元,支持了310個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設,目前已形成供水能力2366萬立方米/日。隨著這些供水項目的建成,一大批城市的供水緊張問題得到了緩解。青海、西藏、寧夏、江西等地一大批貧困縣鎮供水項目的建成投產,使多年來困擾當地的『飲水難』問題得到了解決,這些項目已成為造福一方的民心工程。
『行路難』的狀況有了好轉。90年代以來,我國城市道路面積持續高速增長,但機動車的增長速度更為迅猛,致使車均面積以每年10%—15%的速度持續下跌。為解決城市交通問題,國家共安排國債資金278億元,重點支持了253個城市道路項目。目前,已有1922公裡的城市道路建成通車。今年還將完工城市道路1429公裡,屆時可新增城市道路3351公裡。北京四環路、上海外環線一期工程等一批城市道路項目的建成,在相當程度上緩解了這些城市的交通擁擠狀況,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部分城市環境有所改善。4年來,國家共安排國債資金326億元用於404個城市環保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其中,安排國債資金208億元支持了214個水污染治理項目,全國的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增長近1.4倍;垃圾處理項目69個,全國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將由57%提高到近70%;大氣污染治理項目121個,共使用國債資金84億元。隨著這些項目的建成並發揮作用,一批地級城市結束了無污水、無垃圾處理設施的歷史,城市環境得到了較大的改變,一批城市中心區水系基本實現了水清、岸綠、流暢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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