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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期采訪發現,一些醫院向患者推銷自配藥之風盛行,藥監部門提醒患者,此類自配藥可視為假藥。
前不久,記者陪親屬到濟南一家省級醫院看病,導醫護士建議記者到王大夫那裡看『專家門診』。在診室裡,王大夫號脈後說:『腳脖子經常腫脹很少見,裡面有潛伏的病毒,這病不輕,一般的藥很難除根,得吃醫院專門配制的特效藥。』之後,王大夫從抽屜裡拿出一大包自配的中藥丸,說:『一包150元,堅持吃,很快會好的!』當場收了藥錢。接著,王大夫又開了幾種成藥,要求病人到醫院收款處交錢。
記者欲找院領導反映情況,無奈親屬不許,理由竟是『自配藥說不定效果就是好!』之後親屬又去拿過三次藥,情況大致相似。
據一些患者反映,醫院賣『自配藥』的現象越來越多。特別是一些『專家門診』,利用自己的權威身份和患者求醫治病的急切心理,允諾『自配藥』是什麼『秘方』,有『特效』,能『根治』等。遇到患者追問是否經過藥監部門批准,則大多用『正在臨床實驗階段』等理由搪塞過去,或乾脆退一步稱『不願用可以不買』。而實際情況是,既然『專家門診』的教授推薦,一般患者很難拒絕。
近日,濟南一名患者拿起法律武器對醫院『自配藥』說『不』,並獲得了3500元的賠償。原來,去年4月,患有頸椎腰椎疾病的高先生看到濟南某中醫院刊登的醫療廣告,稱三個療程治愈頸腰椎病並不易復發。之後,高先生到醫院專家門診治療,被告知只能吃醫院自己生產的『骨刺消丸』。三個療程過後,高先生花了幾千元,但他的病卻毫無起色。再去醫院,發現專家門診已撤離,找院方沒人管。此時,身為下崗職工的高先生家中還有未服的108盒醫院『自配藥』。
為討回公道,今年12月,高先生到濟南市藥品監督局查詢,得知這家醫院提供的藥沒有生產批准文號,可視為假藥,隨即找到濟南市歷下區消費者協會。經消協交涉,這家醫院情知理虧,為息事寧人,只好作了賠償。
濟南市藥品監督部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認為,當前醫院向患者推銷的『自配藥』一般有三種:一是醫生個人的『自配藥』,二是醫院組織生產的『自配藥』,三是作臨床試驗用的『自配藥』。不管哪種,只要未經藥監部門認定,沒有正式的藥品生產批准文號,就屬於假藥,不能賣給患者,應當堅決取締。
但由於對醫院的監督不力和醫院自身管理上的問題,加之醫患關系的特殊性,受高額利潤驅動的醫院『自配藥』難以查禁。廣大患者呼吁有關部門設立舉報電話,定期清查,切實剎一剎醫院推銷『自配藥』的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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