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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年關,各家商場紛紛推出打折、返券以吸引消費者。26日,甘家口商場發布店慶二周年商品7.8折、買100再送20等虛假宣傳廣告被工商部門查處,並向消費者致歉。對此工商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要加強自身保護意識,謹防商家的五種價格違規行為。
據介紹,五種價格違規行為分別為:
一、在廣告中宣稱全場打折,然而在購物時卻被告知某些商品不參加打折;
二、廣告中用大字標明打折幅度,卻用小字注上某某商品不在此列;
三、打折前將商品價格漲上去,打折價格與原價持平或高於原價;
四、規定返券在指定櫃臺消費,而該櫃臺商品價格普遍高於市場價格;
五、規定只能用部分返券加現金購買商品,而原商品價格卻低於所用現金價格。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工商部門經常接到消費者的投訴。有消費者稱打折期間在一家知名商場用50元的返券加150元現金購買了一雙皮鞋,然而過兩天在同一家商場卻發現同樣一雙皮鞋僅標價120元。該負責人表示,由於目前法律不盡完善,而且價格欺詐行為名目繁多,工商部門很難做到逐一查處,因此消費者在遇到打折、返券的促銷宣傳時要冷靜慎重。
記者了解到,從明年1月1日起《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將實施。該規定明確將經營者的13種行為列入價格欺詐范疇。其中包括虛假標價、虛假折扣、虛誇標價、搭售、處理商品不標明處理品、價外饋贈不實、低價標價高價結算等。屆時有關部門將用法律准繩來衡量商家的價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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