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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於日前開展了手機電池的比較試驗,旨在通過比較試驗為消費者提供客觀的消費信息,幫助消費者正確選購商品。
一、試驗樣品本次比較試驗的樣品由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分別從南京的2個大型商場購買,共10個品牌13種型號規格的手機電池。其中有:科健BL6600L、三星BTL1030M、TCL王牌GD90AL55、摩托羅拉SNN5371A、SNN5713A、松下EB-BSD92CNS、索尼QN-Z5BPS、西門子45-K1310-X165、愛立信BUS-10C、PHILPSBVCX169/P、諾基亞BLC-2、BLS-2、BLB-2。這些樣品基本上是當前多數消費者選購的品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試驗方法本次試驗樣品的性能測試,委托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所依照YD/T998—1999《移動通信手持機用鋰離子電源及充電器》標准進行。測試項目包括:電池的充電性能、放電性能、過充電性能、過放電性能、短路保護性能、跌落試驗等項目。
三、試驗結果
1.充電性能。
指在標准充電和快速充電狀態下,終止充電電流應小於電池標稱值的1%。終止充電電流越小,表示電池的充電性能越好。此次試驗所有樣品充電性能基本符合標准要求,但性能參數有一定差異。
2.放電性能。放電性能試驗是按照標准規定的充電電流實行,然後按照標准規定的放電電流進行放電,其目的是以放電時間來考核電池所放出的電量是否符合標稱的額定容量的量值,從額定容量的量值和放電的時間上可以得知電池待機時間的長短和使用效果。如果生產廠標注的容量量值過高,而實際放電時間不能滿足其容量,即名不符實。該項試驗分別以小電流、待機狀態和大電流、通話狀態兩種情況進行試驗,其中小電流待機狀態的放電時間要求?5h,大電流、通話狀態的放電時間要求?0.9h。此次試驗所有樣品放電性能基本符合標准要求,但性能參數有一定差異。
3.過充電性能。指已充滿電的電池在承受電壓為6xnV、輸出電流為2A的外接電源連續充電8h時,電源不應爆炸、起火、冒煙或漏液,並能進行正常的充放電。此次試驗所有樣品均獲通過。
4.過放電性能。指已放電到終止電壓的電池,在外接規定負載的情況下,持續放電24h,電源不應爆炸、起火、冒煙或漏液,並能進行正常放電。此次試驗所有樣品均獲通過。
5.短路保護性能。指已充滿電的電池,終端短路達到規定時間後,電源不應爆炸、起火、冒煙或漏液,並能進行正常的充放電。此次試驗所有樣品均獲通過。
6.跌落試驗。指已充滿電的電池,在高度為250mm、厚度為20mm的硬木板上,在三個垂直方向上各自由跌落兩次後,電源外表面應色澤均勻、清潔、無劃痕及機械損傷,並能進行正常的充放電。此次試驗所有樣品均獲通過。
四、消費提示
1.本次試驗所有樣品的充放電性能等均基本符合標准要求,但具體性能指標有一定差異。從這些差異中,消費者可以了解到電池的質量情況。另外,商品的價格差異也較大,價格最高的是北京索鴻電子有限公司的產品為560元,最低的是TCL金能電池有限公司生產的GD90AL55型產品為240元,消費者在選購使用時應注意綜合比較後再買。
2.消費者購買電池商品應選擇到正規商店購買,並注意索取購貨憑證,憑證上應寫清產品的品牌及規格型號等。
3.消費者購買電池商品時應注意查看外殼或包裝上的產品標識,應使用規范的文字標明該電池名稱、商標或牌號、型號規格、標准電壓、額定容量、電源的正負極以及警示標志或說明、生產企業名稱或縮寫及出廠編號等,如沒有標注或標注不規范,請慎重購買。
4.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查驗產品的外觀質量,如正品的外殼材料應堅固不易損壞、電源外表面應色澤均勻、清潔、無劃痕及機械損傷。
5.消費者應盡量選購鋰離子手機電池,而少選氫鎳電池。因為,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一季度對9個省市30家經銷和生產企業的30種手機電池抽樣檢測結果表明,氫鎳電池的合格率僅為68.8%,而鋰電池的合格率相對較高。據了解,我國鋰離子手機電池的電芯,目前主要從國外的鋰離子電池生產公司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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