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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終於大打出手了,而且選擇搜狐作為首要攻擊對象,這一切沒有出乎人們的預料。新年網絡第一案,給沈悶而冷寂的互聯網憑添了十分的熱力,論者如織,看客如雲,莫衷一是的說法,意想不到的熱鬧,孰是孰非,一時誰也說不清。
拿中國老百姓的土話講,這叫同行是冤家,按時下流行的說話,此舉也叫競爭。也就是說,新浪火拼搜狐,乃勢在必然,遲早會有這麼一天。所以,從這個角度看,雙方論個是非,分個高低,對各自的自律以及中國互聯網業的未來發展未必沒有好處。
告就告吧,有理走遍天下,新浪偏偏又聯合上海靈通、掌中萬維、掌門網等多家無線互聯領域的著名企業共同發起『反盜版、反抄襲?的倡議,名為保護知識產權,其實意在構築『圍剿』搜狐之勢。這是不是有點兒『臺面上交手、腳下使絆子?的小人伎倆了?
事態發展到這一步,新浪的司馬昭之心也漸漸為路人皆知了:滅其銳氣?自我炒作?轉移視線?也許兼而有之。
網絡侵權已成慣例,新浪為何單告搜狐?既然告了,那就肯定會有一個結局:非勝即敗。然而,依筆者愚見,新浪在這場官司中無論勝負與否,注定都不會落得一個好結果。
先說敗局
假如新浪敗了,這當然是新浪最不願看見的結果,也是新浪最有信心不會出現的結果,那麼,新浪豈不是自討沒趣?這兩年,新浪並非獨善其身,也多次惹上侵權官司,招來一身狐臭。此案新浪一敗,正應了網上那句流行的說話,叫做『賊喊捉賊』。自王志東離開以後,新浪究竟在乾什麼?又乾了哪些有益於自身發展的大事了?郵箱收費的官司沒完沒了,資本角逐的斗爭叫嚷不絕,新『老子』吳征的假文憑事件剪不斷理還亂,外面還有一個『爹』在密謀……新浪萬一成了『賊喊捉賊』的賊,豈不貽笑天下?
但願新浪不敗!
再說勝局
新浪不敗又怎樣?結果可能更慘!
要說侵權,新浪堪稱中國網絡『第一抄』。你只要看看新浪各個頻道的那些原創文章,就知道了,其中有多少是新浪自采自編的?又有多少是新浪向原創者付酬的?大多是轉自報刊或其它網絡媒體,而且還在頁面上打出巨幅廣告。一邊不向原作者付酬,一邊又拿人家的文章賺廣告費,真不知新浪是哪家王法的『保護』?被侵權的作家(作者)或寫手要向新浪討個說法,不是不理睬你,就是當頭一棒:這些文章來自他們的合作媒體。
稍有點版權常識的人也知道,新浪所說的『合作』,其實並不合法。按中國著作權法規定,在作者沒有賣斷文稿著作權的情況下,任何媒體都沒有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權利。也就是說,新浪要轉載任何一家媒體上的文章,都必須尊重原作者,征得其同意,然後按規定付酬。這兩點,新浪做得如何?是不是問心無愧了?
這裡不妨舉一個小例子。筆者的一位網友在《中華讀書報》上發了一篇文章,被新浪的文化頻道盜去了,這位網友問該頻道的編輯,你們為什麼不打招呼就轉我的稿子呀?答曰:『這是我們的合作單位。』網友問,『你們付酬嗎?』答曰,『這種文章是不付酬的』,理直氣壯,似乎真理在握。網友毫不客氣地說,『我有沒有權利要求你把我的這篇文章下掉呢!』結果,那位編輯只得將其文章下掉。事實上,如果新浪不侵權,所謂國網新聞第一的地位還存在嗎?結果只有兩個,不是不堪稿酬重負,虧上加虧,就是因付不起酬而無法轉載其它媒體的文章,頻道上落得個白茫茫一片真乾淨。
從這件小事看新浪,既不道德,也不守法。
現在,新浪卻要依法告搜狐侵權了,這對於數以千計的作者來說,實在是天大的好事。道理很簡單,新浪一旦勝了,也就意味著,網絡版權終於有個說法了,那麼,凡是被新浪盜過稿的原創者,緊跟著就可以來一次集體訴訟,向新浪索賠。而且,從今以後,新浪再想既不打招呼也不付酬隨心所欲的盜稿,恐怕就行不通了。同在中國境內,使用的是同一部法規,你新浪有什麼權利成為著作權的『獨立王國』呢?
按傳統媒體業文摘類報刊的做法,從其它媒體轉載文章,往往要向三方付酬:原作者、薦稿者、責任編輯均會獲得報酬。
現在,雅虎(中國)已經在尊重網絡版權方面邁出實質性一步,在每篇原創文章下面注明:已將稿酬寄往中國著作權使用報酬收轉中心,請作者索取。
筆者衷心祝願新浪,能把這一場官司打贏,更願新浪少點霸氣,多點人氣,多點人情味。同時,希望新浪通過這場官司,從道德建設起步,成為一個自覺維護著作權法的典范,從而,推動網絡業建立起一個尊重知識產權和網絡版權的競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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