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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臨近,一些商家為吸引顧客,增加銷售額而紛紛打出『特價』銷售的招牌,讓利於百姓,但有一部分不法商家卻歪曲了『特價』的本意,借此機會給老百姓設下了陷阱。為此,有關專家提醒消費者:春節購物,當心『特價』陷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目前在哈爾濱市的大街小巷隨處可見『跳樓價』,『揮淚大甩賣』,『打折最後3天』等誘人的廣告語。許多繁華的商業區和地下商業街也淹沒在一片『特價』聲中。這些『特價』商品主要以服裝,食品和家用電器為主,用『狂甩猛降』,『買一贈二』,『限量一臺』等詞語做包裝,令人不解的是新上市的商品也『特價』銷售。
難道商家都是『賠本賺吆喝』嗎?一位地下商城的服裝攤主道破了其中的奧秘:市場價300元一件的羊毛衫,打著『清倉甩賣,原價1000,現價400』的幌子,很容易賣出去。買者高興,賣者又多賺了100元錢,何樂而不為呢?他就經常利用這種『特價』手段,得到了不少實惠。
經營者實際上是利用了消費者『圖便宜,少花錢』的心理,引誘,誤導消費者跳入『特價』陷阱,從中牟利。消費者張德春先生1月29日上午在道裡區一家商店買了一套『特價』名牌西服,回到家裡纔發現袖子有問題。1月30日上午,他找到這家商場,卻被營業員告知特價商品,概不退貨。要麼換一件,要麼換成相同價值的其他商品,可換的幾件依然存在問題,無奈之下,張先生只好在營業員的勸說下,把西服換成了本不想買的夾克衫。類似問題在食品,家電等商品銷售上也時有發生,投訴案件日益增多。據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統計,去年這類投訴多達18000件。
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劉愛芝副秘書長指出: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或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並得到賠償。同時,他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被一時的『小利』迷惑,應該多了解一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知識,認清『特價』陷阱,買到真正物美價廉的『特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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