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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田股份(600709,現名生態農業)的業績神話,一直伴隨著市場的質疑。這一神話目前已走向終結。然而,藍田的神話遠不止於業績,藍田的股權嬗變同樣令人困惑。
初始股『七拼八湊』?
藍田的初始股本形成充滿著包裝和造假。
追本溯源,藍田股份的前身是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瞿兆玉『下海』創辦的三家企業:1987年成立的沈陽市新北副食商場、1988年成立的沈陽市新北制藥廠以及1991年成立的沈陽蓮花大酒店。1992年10月,經沈陽市體改委批准,這三家隸屬沈陽市財貿乾部學校(後改為沈陽行政學院,瞿兆玉曾任該院副院長)的企業用其全部資產發起設立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總股本6696萬股,其中用1828萬元國有資產折成的國家股1828萬股,委托沈陽市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經營;用3525.6萬元企業法人資產折成的法人股3525.6萬股,由沈陽藍田經濟技術開發公司持有(公司稱其為集體性質,法人代表瞿兆玉);向企業內部職工以1:1.25溢價定向發行1342.4萬股。
1995年12月,經農業部批復同意,公司國家股1828萬股由沈陽市國資局劃撥給農業部持有。1996年5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藍田股份用從農業部拿到的流通股額度,以每股8.38元的價格,向社會公開發行3000萬股,形成了公司上市時的9696萬股的總股本。其中,沈陽藍田經濟技術開發公司佔36.36%,為第一大股東;農業部佔18.86%,為第二大股東,其他為內部職工股和流通股。
就是這個看起來再普通不過的股權包裝,要不是後來中國證監會的一紙處罰文告,投資者只能被永遠蒙在鼓裡,哪會知道其中的貓膩:偽造土地文件、虛增資產1100萬元、虛增存款2770萬元、違規縮股、職工股上櫃交易等。
虛增資產其實就是虛增股權。而據了解內幕的人士指出,藍田股份上市時虛增資產遠不止上述數字,究竟有多少,是個謎。
大股東『潛入洪湖』?
藍田股份1996年上市後,其資產和業務紛紛向湖北洪湖轉移,大股東也在向洪湖轉移。
1996年,公司用發股募集資金投入全資子公司洪湖藍田水產品公司17700萬元,瞿兆玉的弟弟保田是該公司的法人代表;投資聯營公司洪湖大湖公司3696萬元,佔股份48%。
1997年底,第一大股東沈陽藍田經濟技術開發公司以實物資產參加配股,注冊資金2500萬元的洪湖市香檀河養殖場因此成為藍田股份全資子公司。一起成為藍田股份全資子公司的還有中國農業物資供銷總公司--注冊資本401萬元,它是第二大股東農業部參加配股時出的資產。
1999年4月,為落實中央有關脫鉤的文件精神,農業部將所持藍田股份18.86%的國家股無償劃轉給湖北洪福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上半年,藍田股份第一大股東沈陽藍田經濟技術開發公司把注冊地從沈陽遷到了湖北洪湖,名稱變更為洪湖藍田經濟技術開發公司,法人代表仍為瞿兆玉。同年8月9日,保田從瞿兆玉手中接過了藍田股份董事長的位子,瞿兆玉只任總經理。隨後在2000年1月5日,藍田股份發布公告,公司住所已由沈陽市遷入洪湖市瞿家灣鎮,同時公司名稱已由沈陽藍田股份變更為湖北藍田股份。
至此,藍田股份不但實現了大股東向湖北洪湖的轉移,也實現了公司向洪湖的轉移。在這轉移的背後,由於記者一時查不出第一大股東洪湖藍田經濟技術開發公司的股本及股東構成,也就無從知道其中股本及股權結構發生了什麼變化,這是一個尚待解開的謎。
總公司『中途殺出』?
如果不是看到中央電視臺上密集播出的野藕汁、野蓮汁廣告,投資者怎麼也不會知道藍田股份還有一個關聯企業———中國藍田總公司,因為藍田股份只是從1999年中報開始,纔提及中國藍田總公司,但投資者一直到現在對中國藍田總公司仍是知之甚少,藍田股份在這之後的所有信息披露中,按一個模式,稱中國藍田總公司是藍田股份第一大股東的母公司,其他一無奉告。然而,從此之後,在投資者心裡,藍田股份就與中國藍田總公司難解難分,辨不出裡外。
先說廣告。各路媒體上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的是藍田股份生產的野藕汁、野蓮汁,打的卻是中國藍田總公司的旗號,不知是誰在為誰作廣告。再是中國藍田總公司各地20多家分公司突然都成為藍田股份產品的代銷商,後又是公司於1999年將1997年底通過配股進來的中國農業物資供銷總公司股權整體出售給中國藍田總公司,最近的則是藍田股份在2001年先是從中國藍田總公司買入國際高科技農業藍田昌平園80%的股份,後又賣回。
而據記者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查詢,中國藍田總公司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但核准日期是2001年9月7日,注冊資本為4億元,性質為全民所有制,投資人為農業部,法人代表為瞿兆玉,在全國設有27家分支機構,有多少控股或參股公司則不得而知。
令人不解的是,中國藍田總公司早在1989年就成立了,藍田股份為什麼從1999年纔開始與之發生關聯關系?如果此前中國藍田總公司與藍田股份第一大股東沒有股份關系,因而不是關聯方,後來纔有了股份關系而成為關聯方,藍田股份為什麼不對與自己有如此重大利害關系的中國藍田總公司的情況詳加說明,而要遮遮掩掩呢?抑或是藍田股份和第一大股東成立在前,中國藍田總公司成立在後,即先有父子後有爺?藍田總公司既是農業部的全資公司,性質是全民所有,而法人代表是瞿兆玉,難道瞿兆玉在農業部有一官半職?這些都是謎。
限於公開披露的信息,藍田的股權之謎一時無法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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