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外經貿部獲悉:日前外經貿部中國政府世貿組織通報諮詢局向WTO紡織品監督機構發出通報,中國將保留使用《紡織品與服裝協定》規定的『過渡性保障措施』的權利。
根據這項規定,在2005年1月1日《紡織品與服裝協定》終止以前,如果WTO其他成員的特定紡織品向中國大量出口,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中國政府將有權使用『過渡性保障措施』,以保障國內生產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