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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第六屆中國資本市場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指出,入世之後,銀證合作是中國金融機構在既定法律框架上進行的有益探索。同時,由於金融安全對於一國的經濟安全至關重要,因此,如何應對銀證合作過程中所帶來的挑戰,更應是我們所需關注的問題。
吳曉靈指出,改革開放後,中國的經濟總量和居民收入情況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如何對這些資金流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已成為經濟發展內在要求。面對著潛在的市場空間,各金融機構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其信息優勢,拓展其金融服務的規模和范圍。金融監管當局充分認識到這種要求的合理性,積極地進行政策協調,如人民銀行公布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允許保險公司購買基金,允許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這都充分說明管理部門積極鼓勵各金融機構在中國目前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法律框架下進行業務創新。
吳曉靈表示,當前,我國的銀證合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適當有防火牆的銀證資金互動渠道,推進各大金融機構業務的復合性與交叉性,發展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探索金融機構組織機構和運行模式的建設等。
同時,她也強調,在探索銀證合作的過程中將面臨很多的挑戰。第一是如何在現行立法的嚴格約束下探索銀證合作的有效渠道和方式;第二是我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如何提高各自的業務創新能力;第三是在推動銀證合作的背景之下,如何實施有效的金融監管,如何實現各監管部門的有效合作,有序分工更是一個全新的課題。未來的監管將更多的面對如何與WTO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合作和磋商問題;第四是如何在銀證合作過程中設置必要的防火牆,以隔絕證券市場可能的風險向銀行業的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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