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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許多人認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億安科技案』是今天最高法《通知》出臺的直接導火索,但其代理律師團首席律師郭鋒說,該案法院仍不能受理。原因是,此前,證監會沒有對其虛假信息披露進行處罰。
談到不久前被法院拒絕受理的『億安科技訴訟案』,郭鋒一改談起《通知》『裡程碑』意義時的激動,稱《通知》最多只是個過渡性措施。
郭鋒說,證券市場各種欺詐都有,但法院只受理『虛假陳述』案。對投資者來說,這不公平,正如現在對億安科技廣大受損投資者不公平一樣。
針對《通知》中『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生效處罰決定』的受理前置條件,郭鋒的看法是,其實質是,起訴上市公司還要征得證監會的批准,『法律上依據不足』。
郭鋒認為,法院不受理集團訴訟案件同樣是個『遺憾』。但《通知》不可能有太長的生命力,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不斷成熟,這些『遺憾』都將消除。
郭鋒透露,即使在現有條件下,億安科技受損股民仍有希望討回公道。律師團目前正在與證監會聯系,希望他們盡快處罰這家公司的虛假信息披露問題,因為這是目前法院受理此案的前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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