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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已久並引發頗多爭議的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終於塵埃落定。為了支持西部開發,減緩地區間財力差距的擴大,國務院近日發出通知,從2002年1月1日起,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收入實行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享。現行按企業隸屬關系劃分所得稅收入的辦法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
據中證網報道,今後除鐵路運輸、國家郵政、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銀行,以及海洋石油等特殊行業企業交納的所得稅,繼續作為中央收入外,對其它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實行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享,並逐年到位。而中央從所得稅增量中多分享的收入,全部用於對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一個錢也不留在中央安排別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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