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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有關部門近期制定了《關於磷礦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的政策建議》,擬將礦山開采許可證發放權收歸省級以上管理,以此來強化磷礦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這是記者從日前在成都召開的全國石油和化工行業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的。
磷是一種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摩洛哥、美國與中國是世界磷儲量前三位的國家,美國從今年開始已嚴禁出口磷礦石,我國優質的磷資源也只能用10至15年。2001年,我國磷礦石出口量達到了創紀錄的345萬噸,出口平均品位上昇了1-2個百分點,而出口價格卻下降了7.29美元,曾一度出現生產經營混亂、資源浪費嚴重、出口增長過快、價格下滑過猛的局面。
國家經貿委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這些措施的出臺將對保護磷礦資源、防止濫采亂挖起到根本性的作用,有關磷礦出口的限制措施也在商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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