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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積極鼓勵下,三十七家滬市上市公司1月11日向社會發出了關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倡議書。
倡議書由東風汽車、上海國際機場、華能國際等三十七家滬市上市公司發出。倡議書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提出倡議:自覺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則》所闡明的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投資者權利保護的實現方式,並促使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主動遵循該准則為其設定的基本行為准則和職業道德等(倡議書全文另發)。此次倡議受到了上證所的積極支持和鼓勵。
據介紹,為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情況,上證所擬下發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認真對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的要求,自查與該准則的差距,並要求存在重大公司治理缺陷的上市公司按照准則的規定按時完成治理結構的完善。上證所還將對上市公司2001年年報中披露的有關公司治理結構缺陷和解決措施予以高度關注,並在今後的公司監管中,更全面地以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來評價信息披露的合規性。
同時,為提高上市公司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全面深入理解,上證所還將組織專門培訓,主要講授《上市公司治理准則》有關內容,對有關累積投票制度、專門委員會設置、議事規則、激勵機制、征集投票權等問題進行深入的討論,為上市公司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提供具體指導。
據了解,上證所還准備在今後對所有滬市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進行評比,評選出『最佳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為市場樹立榜樣。
倡議書
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已越來越為全社會所認同。面對我國加入WTO的現實挑戰和與國際接軌的迫切需要,為推動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范上市公司運作,促進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共同發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則》。
《上市公司治理准則》針對我國國情,提出了一套兼具原則性和操作性的准則。為真正將《上市公司治理准則》所包含的規范、闡明的原則和體現的精神落到實處,在全體上市公司中形成努力提昇公司治理水准的積極氛圍,切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我們三十七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特鄭重提出如下倡議:
一、自覺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則》所闡明的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投資者權利保護的實現方式,並促使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主動遵循該准則為其設定的基本行為准則和職業道德。
二、嚴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則》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貫徹准則所闡述的精神。
三、盡快根據《上市公司治理准則》列明的內容修改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治理細則。
四、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有關監管部門的監管工作,歡迎投資者和社會公眾以《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為主要衡量標准來評判本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
倡議人 按股票代碼順序排名: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港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發展實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樂凱膠片股份有限公司、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大眾交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龍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哈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沈陽東軟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廣東肇慶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梅雁企業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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