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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滬深兩市B股指數分別達到4%以上的跌幅,同時兩市B股成交金額比周一放大126.7%,並相應拖累A股走低。由於大盤下挫主要是受到不利消息刺激,缺乏確鑿的基礎,預計在基本面恢復平靜後,下跌有望緩解。
B股下挫一方面是因為《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從事B股自營,另一方面是受到海外媒體刊登『中國將在第一季度發行CDR』的不利影響。前者規定並沒有新意,B股交易本來就不允許境內法人參與,即便部分券商有可能違規操作,但預計在B股漫長的弱勢中也早已撤離。而後者則可能是影響較大的因素,如果允許發行CDR,可能會造成B股市場資金分流,因而市場產生恐慌性拋售。
但從海外媒體刊登的文章內容看,其論據並不充分,其中在很大成分上屬於牽強性的聯想,論點既不是官方的正式公告,也缺乏足夠的基礎。從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現狀和外匯政策上看,發行CDR尚不成熟。
由於香港股市持續低迷,港府曾多次尋求中央政府的支持,便有前期曾經傳聞的境內居民有望參紅籌股交易以及發行CDR等消息。毫無疑問,此舉將因CDR與港股掛鉤而促進港股交投活躍,特別有助於緩解因格林柯爾事件引發的內地民企信譽危機。
我國的《公司法》規定,只有在我國內地注冊的企業纔能在滬深市場上市。如果紅籌股公司要申請發行A股,與《證券法》和《公司法》的規定將有較大衝突。相比之下,紅籌股公司發行中國預托憑證可以更方便地達到間接在內地上市的目的。
但從各方面來講,發行CDR仍存在著諸多障礙。如CDR的交易場所如何設立,交易規則如何制定,從近期的媒體宣傳以及征求意見稿看,證監會根本沒有相關准備措施。發行CDR的公司由於注冊地在海外,而無法上主板市場,新設市場不是短期內能夠成立的。若采取做市商制度,規模將會受到限制,難以大面積推廣,另外相關制度也沒有完善起來,基礎並不紮實。
另外,CDR的發行和交易如果以外幣進行,那麼內地股價肯定會高於境外股市的市場價,必將造成如B股市場對內開放後那樣市盈率上昇、外資機構逢高拋售的局面,形成外匯流失。若以人民幣進行,則受到資本項目下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的限制。B股與A股尚不能實現合並,也是受此外匯政策限制。
因此,在第一季度發行CDR從各方面來看,條件是不成熟的。即便開始運作,也只能是試點階段,不會大面積推廣,對B股市場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有限。在不利傳聞平息以後,B股將有望止跌企穩,並將減小對A股市場的不利影響,呈現恢復性上揚。文/張剛
CDR是英文China Depository Receipts的簡稱,翻譯成中文為中國預托憑證,或稱中國存托憑證。CDR是海外公司在中國內地上市集資的一種方式,投資者購買CDR就相當於購買海外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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