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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入WTO後,資源領域應抓住機遇大力推進實施全球資源戰略,到國外勘查開發資源,建立穩定的資源國外供應基地,取得合理的經濟收益。
這是日前在『WTO與國土資源管理學術研討會』上部分專家的看法。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院長關鳳峻說,當前周邊國家和地區與我國睦鄰友好,多數運輸方便,特別是周邊國家很多豐富的資源,恰是我國最短缺的資源,如石油、鉀鹽、鐵礦、銅礦、耕地等,因此應當成為最好的選區。實施全球資源戰略,到國外調查評價、勘查開發利用資源,需要盡快以地域關聯、產業關聯為基礎,以資產聯結為紐帶,組建具有強大國際競爭力的資源型企業『巨艦』。
一些專家同時提出,我國目前並不具備大范圍實行到國外發展第一產業的條件,應以國內礦業發展為基礎,有重點地發展到國外投資辦礦。我國當前對國外礦產資源的利用,還只適宜限制在少數礦種:一是國內資源條件差的,不得不以利用國外資源為主,如鉻、鉀鹽;二是國內有一定資源條件但供給有缺口的重要大宗礦產品,宜實行國內礦業開發和利用國外資源相結合的方針,如石油、天然氣、鐵、銅等。這兩類礦種,根據其戰略地位重要程度和國外產地分布狀況,確定實行鼓勵礦產品進口或鼓勵企業到國外投資辦礦的不同政策,重點則應放在到國外投資辦礦方面。
全國政協委員、礦業專家張文駒說,到國外投資辦礦有購買現成礦山企業和從風險勘查開始兩種形式。過去第一種形式較多,考慮到我國有巨大而且供給能力過剩的地質勘查隊伍,今後應大力促進第二種形式發展。因此,應當大力推進地質勘查單位企業化改造,培育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的市場主體,建立起不同形式的與礦業密切結合的體制,使其首先在國內市場上贏得生存和發展的能力。同時,建立國外風險勘查的風險分擔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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