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份,交通銀行上海分行獲得自行辦理限額以下(100萬美元以下)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業務的資格後,經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核准並授權,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分行兩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也於去年12月份獲准辦理此項業務資格。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人行進一步改進資本項目下的外匯管理的措施,從而在投資外匯管理方面邁出了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全面轉化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