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局局長葉澍?1月2日宣布,行政長官董建華已委任馮柏棟資深大律師為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
葉澍?說,自1995年被委任為上訴委員會委員以來,馮柏棟對該委員會的運作貢獻良多。憑其在法律界豐富的閱歷以及在監督上訴體制方面的資深經驗,馮柏棟是上訴委員會副主席的上佳人選。
據悉,馮柏棟的任期由2002年1月1日起,至2003年2月3日止。
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委員會是在1989年5月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香港法例第二十四章)第十八條成立的,其目的是聆訊就證監會所作決定提出的上訴,其中主要涉及市場人士申請注冊或被吊銷注冊的事宜,以及有關證監會行使權力介入注冊人士業務的決定。
葉澍?也向剛被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而卸任上訴委員會副主席職務的馬道立法官致意,感謝他在過去兩年裡對上訴委員會所作出的貢獻。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