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武漢工程師狀告日本索佳公司案日前由武漢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3名工程師索賠1千萬元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6萬餘元由原告承擔。
據當地媒體報道,去年1月13日,武漢工程師葉曉明、劉國建、凌模在對一臺日本索佳公司生產的SOKKIA100系列全站儀進行檢測時,發現其芯片程序設計有誤,並找到了改進方法。1月18日,3位工程師向日本索佳公司發去電傳,反映此問題,並要求對方支付合理諮詢費。當日,日本索佳公司來人。葉曉明將錯誤之處告訴對方。索佳公司隨即用這一技術改進了產品,並投入市場。3位工程師認為,發現和修改日本公司產品的錯誤是他們的技術成果,日本公司應支付諮詢費,便多次和日本公司交涉,對方均不予理睬。
今年9月3日,3位工程師將日本索佳株式會社、上海索佳儀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其1000萬元經濟損失。武漢市中院於11月14日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發現儀器程序設計錯誤可視為一項技術信息,但原告未將該技術信息申請專利,也沒有以技術秘密的方式進行自我保護。雙方接觸時,原告將技術信息主動告知了被告。因此,該技術信息不具備技術秘密的法定條件,不能作為技術成果權受法律保護。同時,雙方沒有締結合同,基本的信用關系尚未建立,被告的行為不構成信用侵權。因此,原告主張被告承擔侵權責任的訴訟請求和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故判決武漢工程師敗訴。據悉,原告之一葉曉明表示對判決不服,可能在近日內提起上訴。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