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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1月1日起,人們熟悉的普通匯款和電報匯款業務將停止,取而代之的是電子匯款,費用不會增加。但匯款單並不會退役,只不過匯款人填寫的匯款單據不會再像以前那樣,隨郵車經歷千山萬水的跋涉後抵達收款人手中,而是在郵局就被網絡傳輸信號代替,收款人得到的,將是郵局送來的通知書。
據郵政工作人員介紹,目前人們常用的普通匯款、電報匯款等已有百餘年的歷史,是國內居民小額資金往來的主要渠道。但因為其速度較慢,已逐漸不能適應人們的需要,如普通匯款同城要兩三天,異地則需一周左右。而將取代其的電子匯款則是依托郵政綜合計算機信息網,從匯款交易受理開始,到匯款信息的傳輸處理,全過程均由計算機系統控制完成,速度要比普通匯款快上數倍。
如果是匯款人在郵局辦理完匯款手續後自行通知取款人的,只需24小時後,取款人便可以攜帶身份證等相應證明到郵局領取匯款。而由郵局通知的取款人,則仍需攜帶郵局發的取款單領取。匯款資費與現行的普通匯款業務相同,單筆最高限額為1萬元,每筆匯款的資費標准為匯款金額的1%,不足2元的收2元,最高收50元,同時還可免費附言20個字。收款人可以選擇任意一個聯網點兌付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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