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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下午,記者看到了外經貿部世貿司官員手中那本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入世議定書》,當時書中已有30多頁用藍筆勾出了錯誤。其中不少錯誤一目了然,記者看到第80頁附件3中『實行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及進口投標的產品』一行,被打上了記號。外經貿部官員告訴記者,該書在此處出了一個概念的錯誤,把正確的『招標』給譯成了『投標』。書中第235頁的一個小標題寫著『萬能保險』四個字,這位官員向記者說明這裡應譯為『統括保單』,意思是保險的覆蓋面很大很廣,而不是『萬能保險』。在30頁的表格中把『糧食』譯為了『谷物』,而糧食的范圍要大於谷物,這兩個詞是不能等同的;35頁的表格中出現的一個明顯錯誤是把『原油』譯成了『油原』;117頁『汽車及關鍵零部件』被譯成了『轎車及關鍵零部件』;第122頁的標題『實行價格控制』譯成了『實行價格管制』等。
同時外經貿部官員也向記者指出了該書的另一種錯誤,就是翻譯的前後不統一,前面第6頁翻譯的是『司法審議』,後面就譯為了『司法審查』;中間285頁譯的是《議定書》,後面357頁卻出現的是《議定書草案》。最後在該書的363頁結論中第239個段落不應該是『中國的承諾』,書中也給涵蓋進去了。
面對這本《中國入世議定書》的錯誤,外經貿部官員說,強佔市場,也要事先進行技術性的把關和核對,更何況這是法律文件、中國承諾的國際條約,不同於一般的書籍小說,在翻譯的過程中一些用詞一定要嚴謹,並應根據專業反復推敲,出這樣的錯誤,直接受到傷害的就是廣大的消費者。
對於書中出現的錯誤,在記者日前采訪時,上海人民出版社的有關負責人就曾表示,由於此書從組織翻譯到出版只有一兩個月時間,因此難免會有一些疏忽之處。這套書的出版主要是為讀者介紹有關知識,提供一個關於入世規則的參考,相比之下,外經貿部即將推出的版本由於經過嚴格審核,在翻譯上較為嚴謹,因此如果在具體條例上有出入,還是以外經貿部的版本為准。
記者發現這番說辭也印在了該書目錄前頁的出版說明中,『按照WTO的有關規定,只有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的議定書纔具有法律效力,中文版只是一個參考譯文,且以國家向全社會公布中文版內容為准,敬請廣大讀者注意』。
據記者了解,由外經貿部組織翻譯的入世法律文件中文版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中英文對照本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國家有關部門將於近期發布出版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