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1992年1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實施住房制度改革,10年來經歷了起步、深化、建制三個階段。到1996年6月,徹底打破了舊的住房分配體制,停止了住房實物分配,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實現了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初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住房新體制。具體變化表現在4個方面:
一、改變了乾部群眾的住房觀念。『國家包』、『福利制』、『單位分』的舊觀念逐漸打破,『住房是商品』、『解決住房個人要掏錢』、『住房找市場不找廠長』、『花明日錢圓今日住房夢』等住房新觀念逐步確立。
二、改善了群眾的居住條件。通過建立和發展住房公積金制、提租、出售公有住房、發放租賃債券、建立社會住房保障體系等改革措施,培育了住房市場有效需求。房改促進危改,使百萬居民改善住房條件。10年房改,人均居住面積由3.7平方米提高到8.6平方米。
三、激活了住房市場,促進了經濟發展。據統計,截至1999年底,全市累計向4932萬平方米危改、安居、合作建房和單位建房提供貸款110.7億元,有力地促進了住宅建設的發展,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上市量逐年增加。1999年至今,全市累計銷售商品房1805.87萬建築平方米,私產房交易357.45萬建築平方米,各類房交易達3260.8萬建築平方米,累計金額485.56億元。房地產增加值逐年上昇,今年房地產增加值佔全市GDP4.64個百分點。房地產市場的日益活躍,帶動了建材、家電、裝修等相關產業,構成了天津經濟增長的新亮點。
四、住房貨幣分配有了可喜進展。近兩年來,全市已有142個區局1748個單位的3.5萬名乾部職工實現了貨幣分房,發放住房補貼8.5億元;其中有2.5萬名乾部職工用7億元住房補貼帶動個人出資14.7億元,購買新房和二手房148.8萬建築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