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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公布了初步匯總的所征集的國有股減持七類方案,包括配售類及股權調整類等,希望社會各界對這些方案再做進一步修改與補充。
證監會在聲明中指出,參與此次建言獻策的各界人士在提議中表達出了若乾共同心願,包括希望最終解決方案兼顧當事各方的利益,最大限度減小對證券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等。同時,希望盡快實現新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流通,從而不再擴大現有非流通股的存量,不再增加新的『歷史遺留問題?。
七大類初步方案如下:
———配售類
指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通常指國有股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按一定的比例和一定的價格轉讓(或優先轉讓)給流通股股東;轉讓後,被轉讓的股份成為流通股。
配售價格:以淨資產向原有流通股股東配售;配售減持價格綜合淨資產和其他指標確定;以淨資產為底限,向上浮動一定幅度確定配售價格;市場價折價配售;按市盈率定價;競價配售。
———股權調整類
在對國有股內在價值進行評估的基礎上,通過回購、縮股或擴股,調整公司的股權結構,使國有股比重降低,流通股比重加大,以便國有股上市流通。
———開闢第二市場類
指將國有股、法人股在A股市場以外的交易場所進行交易並減持;建議采取的市場形式主要包括專門交易國有股和法人股的C股市場、創業板市場、原有的NET和STAQ市場、協議轉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三板市場、四板市場)、B股市場、H股市場等。
———預設未來流通權類
對各股票統一公告,宣布從現在起將來的某一日為『國有股、法人股流通底價計算日?;以『國有股、法人股流通底價計算日?的收盤價為『流通底價計算基價?。
———權證類
國有股減持主體向原有流通股東或其他公眾投資者發行認股權證,權證持有者可以按照減持價格認購國有股,並使其轉為流通股上市流通;認股權證發行後可以上市流通,老股東可以通過出售認股權證獲得收益而無需執行認股權獲得補償;同時,由於延遲執行認股權,可以減緩對股票市場的壓力。
———基金類
基本框架包括國有股組合減持(或流通)基金,盈富基金(2800.HK)模式,國有股折價轉讓給國有股減持基金,ETFs(交易所交易基金)。
———其他類 方案包括存量發售,股債轉換,資產證券化,分批或一次性劃撥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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