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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金融企業的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財政部日前發布《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這一制度將於2002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的金融企業施行。
據了解,《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對當前金融企業涉及的主要經濟業務所規定的會計政策,均與相關的國際會計慣例一致。這個制度要求金融企業按照貸款五級分類標准及時足額計提專項准備,更謹慎地確認貸款利息收入,並充分揭示表外業務的風險等。
此制度的發布實施,將有利於進一步規范金融企業的會計行為,夯實金融企業資產質量,提高金融企業會計信息的透明度,適應巴塞爾協議的有關要求,防范金融風險,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昇我國會計標准的國際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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