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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12日在北京召開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瑞典經驗研討會 』獲悉,未來兩年內,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的體制模式將在現行的『現收現付 』制基礎上逐步引進『基金積累制 』,與國際通行的養老金體系接軌。
目前流行於歐美各國的新型養老金體系包括三部分:收入型、累積型和保證型。以最先采用這種模式的瑞典為例,其具體做法是:收入型這部分按照現收現付制運行,每年繳費額為收入的16%。累積型這部分養老金可以由參保者自由選擇投資基金。該帳戶每年繳費額為收入的2.5%。如果參保者未選擇基金,這部分錢將投資於『年金儲蓄基金 』中。保證型養老金主要針對低收入者或完全沒有收入來源的人群。政府給他們提供這筆保證型養老金。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部副主任孟昭億:目前我國采用的主要是『現收現付制』模式,也就是國家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由勞動與社會保障部負責。起步不久的商業養老保險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而我國就企業與個人共同負擔的養老保險體系一直沒有確立一個模式,這也是未來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重點。
目前,全國基本養老保險欠費缺口較大,而每年新增正常退休的職工達200萬人,近年來提前退休現象也造成養老基金減收,另外,鄉鎮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障也有待統籌解決,改革現行養老保險體系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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