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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南寧閉幕的廣西全區市場辦管脫鉤工作會議提出,今年年底前,全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代管的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及其主辦、聯辦的各類市場,必須移交給當地政府,徹底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脫鉤。
會議要求各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將代管的各類市場及市場服務中心按『四分離』(機構、職責、財務、人員)的移交協議移交給當地政府或由政府指定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在移交過程中,按照『人隨市場走,債隨市場移』的原則,以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單位,將市場開發服務中心成建制移交給當地政府;資產和債權、債務(包括銀行貸款、集資款、工程款和其他欠款、利息等),按照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與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簽訂的資產、債權、債務移交協議進行整體移交,並同時辦理債權債務變更轉移手續。對於脫鉤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治區財政部門將對全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辦案經費、裝備經費、專項經費及基礎設施經費等,在目前經費保障水平的基礎上,隨著自治區本級財力的增長而逐年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同時地方政府要繼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市場開發服務中心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與項目標准收取費用,不得擅自減免。
自治區副主席、自治區市場辦管脫鉤工作小組組長張文學在會上強調,今後,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律不得興辦各類市場,工商行政管理人員不得在各類市場中任職或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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