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全國首例『股評案』上訴人張某向媒體透露,受二審法院的委托,被上訴人所在地的廣州某法院已協助執行此案,熊某賠償其損失近8萬元,刊發熊某文章的南方某報承擔連帶責任,但不作賠償。
1997年3月,南方某報登載了一篇題為《湘中藥自信潛力無窮》的文章。看了這篇報道,張某於1997年3月20日起共計16次買入該股27500股,不久湘中藥的股價從13元左右一度跌至7元左右。張某損失了近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