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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上海市分局於12月10日宣布,為適應入世需要,上海將推行新的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模式,即分類管理監管模式。近期選擇部分進口單位和外匯指定銀行先行試點,不久即在全市鋪開。
新模式將付匯單位按信譽度高低分為A、B、C、D四類,同時將結算方式按其風險性分為不同類別,兩者掛鉤,實行不同的結算方式。A類單位可辦理各種付匯業務;B類單位可辦理除預付款90天以上到貨和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之外的各種付匯業務;C類單位可辦理除預付款90天以上到貨,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90天以上信用證和90天以上托收之外的付匯業務;D類單位只能辦理貨到匯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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