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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經貿委近日提出,『十五』期末我國汽車產量要達320萬輛左右,力爭到2010年使之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規劃預計到2005年,轎車產量為110萬輛左右;汽車工業增加值為1300億元,佔國內生產總值1%左右,汽車產品基本滿足國內市場需求;汽車產品出口佔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8%左右;摩托車產量約為1300萬輛,摩托車出口佔其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15%-20%。
規劃還提出了三大結構調整目標。一是組織結構調整。到2005年形成2-3家具有一定國際競爭力的大型汽車企業集團,初步建成與國際接軌的汽車銷售與售後服務體系,其產品國內市場佔有率超過70%,並有部分出口;培育5-10家初具國際競爭力的零部件大型企業集團,關鍵零部件前3家國內市場佔有率達到70%,零部件出口產值佔其總銷售額的20%;形成3-4家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摩托車企業集團。二是產品結構調整。2005年轎車產量佔總產量的比重應從2000年的29.2%提高到35%以上,柴油車佔總產量的比重從2000年的29.7%提高到35%左右,代用燃料車達到總產量的2%以上。三是技術結構調整。『十五』末期,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的產品性能、質量水平要達到或接近國外同類產品水平,產品安全性能和汽車燃油經濟性要有明顯提高,各種汽車產品的排放控制水平2010年前後逐步實現與國際接軌。『十五』末期,初步建成2-3個國家級整車開發中心、6-8個國家級關鍵零部件開發中心、3-5個國家級摩托車開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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