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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為進一步轉變計委工作職能,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為全社會投資主體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按照國家計委和市政府統一部署,天津市計委決定率先下放和簡化第一批六大類投資審批事項。
據市計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下放和簡化投資審批事項的原則是:對於那些不符合政企分開、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能夠用市場機制替代的審批事項,要逐步取消,直接交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對於那些屬於區縣政府事權范圍、應由區縣審批的事項,要直接下放到區縣政府計劃部門審批等。第一批下放和簡化的審批事項有六類:
一是取消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全部使用企業自籌資金建設的一般競爭性行業項目審批;
二是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由區縣自籌資金、本區縣轄區和事權范圍內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下放到區縣計劃部門審批;
三是總投資2000萬元以下、由區縣自籌資金、本區縣轄區和事權范圍內建設的農業、公共事業項目,下放到區縣計劃部門審批;
四是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市審批權限以內、企業自籌建設資金的一般競爭性行業項目,凡不需要市政府平衡建設條件的,將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並為一項,按項目建議書規定的深度進行審批,不再單獨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凡需要市政府平衡建設條件的,將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並為一項,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定的深度進行審批,不再單獨批復項目建議書;
五是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市審批權限以內、不需要國家和市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項目,將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並為一項,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定的深度進行審批,不再單獨批復項目建議書;
六是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市審批權限以內、不需要國家和市政府投資的農業、公共事業項目,將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並為一項,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定的深度進行審批,不再單獨批復項目建議書。
天津市計委提出,為了搞好宏觀管理,便於掌握全社會投資情況,對於此次取消和下放的審批事項,要建立相應的後續監管制度。其中,由企業自主決策的事項,建立核准登記制,由區縣審批的事項,完善備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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