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的交易規則對證券交易及其主體、行為及過程作了較全面的規定,內容涵蓋A股、B股、投資基金、各種債券等所有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品種。其中,B股交易等規則得到了較大調整。
按照新的交易規則,B股交易機制由現行T+0回轉交易調整為T+1交易,交收方式不變;B股對敲交易維持不變。『T+1』中的『T』指的是當天交易日,『T+1』指的是當天交易日的第二天。『T+1』交易指的是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方可賣出。新規則將原B股的『T+0』調整為『T+1』,就是說從12月1日起投資者買入的B股,當天不可以賣出了,跟A股一樣,只能在第二天賣出。
此外,證券買賣實行單筆申報最大數量限制。股票、基金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00萬股(份),債券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
對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深交所對超過有效競價范圍的申報不能讓其即時參加競價,將之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格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而上證所在其集合競價時,申報價格無限制。在深交所,對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上市首日的有效競價范圍由15元調整為150元。
深交所證券在停牌期間,可以申報,申報也可以撤銷,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而上證所開市期間停牌的證券,停牌期間,不接受申報,但停牌前的申報可以撤銷。
滬市深市新版交易規則由兩地證交所在原有規則基礎上統一修訂發布並自12月1日開始,兩市規定的不同之處則分別表述。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