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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九州因在上市前和上市後多次虛增利潤等違規行為,渤海集團因披露含有虛假數據的年報,兩家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日前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兩家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也同時受到處罰。
經調查,ST九州1993年定向募集股金沒有足額到位;在1996年公開發行股票申報材料中,虛增1993年利潤1929萬元,虛增1994年利潤1520萬元,虛增1995年利潤1704萬元,三年虛增利潤分別佔申報利潤總額的50.3%、42.3%和35.8%;上市後,又虛增1996年度利潤1798萬元,虛增1997年度利潤3384萬元,並在1998年的配股申報材料中對前三年的利潤做了虛假陳述;截至1999年6月,ST九州還通過關聯交易,在未履行完整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本公司銀行貸款共計3.8億元借給福建九州商社有限責任公司使用,歷年的財務報告卻均未作披露。
根據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九州處以警告;對主要責任人趙裕昌、池金明處以警告並各罰款10萬元;對參與違規的吳健倆、孫謙等11人處以警告,並各罰款5萬元或3萬元;並責成ST九州董事會追繳1993年定向募集中未到位的股金。
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為ST九州出具了發行前三年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ST九州上市後,又為其出具了含有虛假內容的1996年、1997年和1998年度審計報告。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處以警告,沒收其非法所得25萬元,並罰款25萬元;對直接責任人、在審計報告上簽字的注冊會計師莊巍罰款5萬元,暫停證券從業資格一年,對簽字的注冊會計師徐強、程朝平罰款3萬元,暫停證券從業資格6個月。
經調查,渤海集團兼並的濟南火柴廠欠工行貸款本金和兼並前利息合計1787萬元,在『免二減三』政策未得到銀行批准且與銀行就此發生訴訟的情況下,渤海集團1994、1995年未計提此筆貸款利息,也未計提1996、1997、1998年的半息,導致這三年的年度財務報告中存在虛假數據。
中國證監會決定,責令渤海集團公開披露上述未披露事項;對渤海集團原董事長兼總經理李甫田和董事、原財務負責人、副總經理董俊德分別處以警告;對在相關年報、中報上簽字的14名董事分別處以警告;對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在渤海集團1996、1997和1998年度審計報告上簽字的,原山東臨沂天成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邱偉、朱步金、朱先華三人處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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